教育法规促进乡村学校幸福教育的探索
王婧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若干法律法规条例的提出,为我国实现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均作出了重要的指示。尤其在乡村地区,依托相对倾斜的教育法规,一方面能够促进乡村学校开展幸福教育,另一方面也可以完善乡村地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资源条件,进而为振兴乡村经济提供有效的教育资源。本文主要研究教育法规促进乡村学校幸福教育的相关问题。
赣公网安备 36012102000372号
|
赣B2-20210313
|
技术支持:道然科技
互知学术
全科互知